10月21日,河南省财政厅召开全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总结交流政府采购工作经验,安排下一步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翔煜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省直预算单位、省属高校和高职高专、各市县财政部门3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简政放权、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改革实现了多方面重要突破。
会议强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互关联、密不可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路径,着力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和执行绩效。
会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宏观思考,坚持问题导向,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政府采购改革各项举措的落实。一是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要加强对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选取评审专家、公开采购信息、合同履约验收等环节和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依法合规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强化政策执行,围绕大局,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内先进,扎实做好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交易机制。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落实到各项采购活动中,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五是进一步健全“互联网+政府采购”机制。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平台数字化改造,提升政府采购平台的功能,优化网上商城管理措施,给予采购人采购自主权。六是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和专家从业行为。以监督评价为契机,结合落实采购主体责任、贯彻《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积极推动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向专业化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