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建厅发文专项整治建筑行业招投标,重点检查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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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2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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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决定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检查整治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检查整治范围包括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已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和2022年4月底前正在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检查整治对象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以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据介绍,全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检查以查看招标投标资料为主,结合现场检查和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
其中,2021年10月底前为自查排查阶段。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照检查整治内容,对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已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项目,列出项目清单,逐项开展自查。对正在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项目持续开展排查,排查时限至2022年4月30日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整立改,即时纠正。
2021年12月底前开展抽查。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照项目清单,随机抽查所辖县(市、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含直管县市),抽查比例应结合当地项目清单总数实际,原则上控制在5%-10%。被投诉的项目为抽查重点,被举报的项目必查。省厅组织人员对各省辖市直接监管的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清单总数的5%。
2022年4月底前为整改处理阶段。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自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抽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和完善线索移交、转办机制,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处理。要跟踪问题整改,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处理到位。
2022年6月底前为健全机制阶段。针对自查、排查和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防范问题发生的常态化制度,提升监管方式和手段,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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